根据国务院决定,2006年8月至2013年12月,我省开展了首次全省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范围为全省21个市州,调查点位涉及耕地、林地、草地、未利用地和建设用地。调查采用统一的方法、标准,调查了全省土壤环境质量的总体状况。
现将主要数据成果公布如下:
一、总体情况
全省土壤环境状况总体不容乐观,部分地区土壤污染较重。高土壤环境背景值、工矿业和农业等人为活动是造成土壤污染或超标的主要原因。
全省土壤总的点位超标率为28.7%,其中轻微、轻度、中度和重度污染点位比例分别为22.6%、3.41%、1.59%和1.07%。污染类型以无机型为主,有机型次之,复合型污染比重较小,无机污染物超标点位数占全部超标点位的93.9%。
从污染分布情况看,攀西地区、成都平原区、川南地区等部分区域土壤污染问题较为突出,镉是我省土壤污染的主要特征污染物。
二、污染物超标情况
(一)无机污染物。
镉、汞、砷、铜、铅、铬、锌、镍8种无机污染物点位超标率分别为20.8%、0.76%、1.98%、3.77%、1.44%、1.79%、0.61%、9.52%。
表1 无机污染物超标情况
污染物类型 |
点位超标率(%) |
不同程度污染点位比例(%) |
||||
轻微 |
轻度 |
中度 |
重度 |
|||
镉 |
20.8 |
18.06 |
1.79 |
0.61 |
0.38 |
|
汞 |
0.76 |
0.65 |
0.04 |
0.07 |
0 |
|
砷 |
1.98 |
1.30 |
0.27 |
0.22 |
0.19 |
|
铜 |
3.77 |
2.86 |
0.57 |
0.30 |
0.04 |
|
铅 |
1.44 |
0.95 |
0.23 |
0.11 |
0.15 |
|
铬 |
1.79 |
1.49 |
0.11 |
0.15 |
0.04 |
|
锌 |
0.61 |
0.38 |
0.08 |
0.04 |
0.11 |
|
镍 |
9.52 |
8.30 |
0.76 |
0.31 |
0.15 |
|
(二)有机污染物。
六六六、滴滴涕、多环芳烃3类有机污染物点位超标率分别为0.04%、1.22%、0.57%。
表2 有机污染物超标情况
污染物类型 |
点位超标率(%) |
不同程度污染点位比例(%) |
|||
轻微 |
轻度 |
中度 |
重度 |
||
六六六 |
0.04 |
0 |
0.04 |
0 |
0 |
滴滴涕 |
1.22 |
0.50 |
0.23 |
0.15 |
0.34 |
多环芳烃 |
0.57 |
0.30 |
0.19 |
0.04 |
0.04 |
三、不同土地利用类型土壤的环境质量状况
耕地:土壤点位超标率为34.3%,其中轻微、轻度、中度和重度污染点位比例分别为27.8%、3.95%、1.37%和1.20%,主要污染物为镉、镍、铜、铬、滴滴涕和多环芳烃。
林地:土壤点位超标率为10.7%,其中轻微、轻度、中度和重度污染点位比例分别为6.73%、1.99%、1.83%和0.15%,主要污染物为镉、砷和滴滴涕。
草地:土壤点位超标率为38.3%,其中轻微、轻度、中度和重度污染点位比例分别为27.5%、4.90%、1.96%和3.92%,主要污染物为镉。
未利用地:土壤点位超标率为32.0%,其中轻微、轻度、中度和重度污染点位比例分别为25.4%、1.64%、3.28%和1.64%,主要污染物为镉和铜。
四、典型重点地块及其周边土壤污染状况
(一)重污染企业用地。
在调查21个企业及周边地区,223个土壤点位中,超标点位占75.3%,主要污染物为镉和镍。
(二)工业废弃地。
在调查的4处工业废弃地的48个土壤点位中,超标点位占6.25%,主要污染物为镉,无有机污染。
(三)工业园区。
在调查的8家工业园区的285个土壤点位中,超标点位占68.1%,主要污染物为镉、镍和汞。
(四)固体废物集中处理处置场地。
调查的6处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场地的48个土壤点位中,超标点位占37.5%。污染物为镉,无有机污染。
(五)油气田、采矿区及周边。
在调查的4处油气田及采矿区周边土壤的48个点位中,超标点位占43.8%,主要污染物为镉。
注释
[1] 本公报中点位超标率是指土壤超标点位的数量占调查点位总数量的比例。
[2] 本次调查土壤污染程度分为5级:污染物含量未超过评价标准的,为无污染;在1倍至2倍(含)之间的,为轻微污染;2倍至3倍(含)之间的,为轻度污染;3倍至5倍(含)之间的,为中度污染;5倍以上的,为重度污染。